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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关于贵州省蚕业研究所资产核销的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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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》(黔财资[20216号)相关规定,拟对本单位有账无实的资产进行核销。拟核销资产为我单位所有的2辆汽车,核销金额合计386013.00元,根据交警队的机动车信息查询,该两辆车已分别于2018929日和20181017日注销,拟核销的资产基本信息详见附表。自本公示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内,凡对上述资产核销事项有异议的,请与计划财务科反映。

(联系人:邓莹贵州省蚕业研究所

2021127



关于贵州省蚕业研究所资产核销的公示.pdf
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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