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贵州省蚕业研究所资产核销的公示
按照《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》(黔财资[2021]6号)相关规定,拟对本单位有账无实的资产进行核销。拟核销资产为我单位所有的2辆汽车,核销金额合计386013.00元,根据交警队的机动车信息查询,该两辆车已分别于2018年9月29日和2018年10月17日注销,拟核销的资产基本信息详见附表。自本公示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内,凡对上述资产核销事项有异议的,请与计划财务科反映。
(联系人:邓莹)贵州省蚕业研究所
2021年12月7日